一、所需文件
1.企业名称:提供5个 2.自然人股东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件5份;另说明其在国外居住地址; 3.有企业股东的,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中文译件5份,并说明该企业董事长姓名及在国外居住地址;(香港公司需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) 4.股东资格证明认证文件;(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,香港地区的由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,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不需公证); 5.外国银行出具的股东资金信用良好证明或无不良记录证明(原件) 6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;一寸照片一张(黑白、彩色均可);18岁起工作简历; 7.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复印件3份;(朝阳区需房租发票) 8.董事及总经理的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件3份,秘书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; 9.介绍公司经营范围及所经营的项目概况(技术、预计盈利、流动资金、固定资产等情况)(中文) 10.《公司章程》;《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及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》;《委托书》;《企业秘书(联系人)登记表》;承诺书;申请书;项目建议书;可行性研究报告;董事任职委派函;董事会人员名单;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;(我方代为制作) 11.如做贸易,企业股东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;
二、办理流程
工商局名称核准→商务局审批→市工商局办营业执照→刻章→技术监督局办组织机构代码→税务登记→银行开户
三、所需时间
30—45工作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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